早上到環保署開會
嚴格說來應該是旁聽他們開會
兩個多小時的會議
大概可以知道問題在哪裡
當大家都在追求生活品質的時候
政府卻在做一個合法的開發者
這是很多開發案的既定模式
也是很多相關人的無奈
今天的會議觀察
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部份
一、開會前狀況
今天的案子開會前
當地居民與幾位環保團體的人在環保署前有個小小的抗議活動
為什麼說小小的
因為這個案子牽涉到的人不多
所以會關注的人自然也不多
但很多時候其實很多建設就是在這樣蠶食鯨吞的情況下進行土地的利用
扯遠了
這裡要說的是
每次只要有人關注的議題
議場門口一定會有警察
警察人數多寡就看關心那個案子的人多或少
而進去議場後
也會有人奉上茶水以禮相待
三不五時進來問有沒有人要上廁所
然後有人坐在後面看
有一種被監控的感覺
但也有一種有吵才有糖吃的感覺
二、會議的問題
記得以前要開會前
資料應該是要提前給委員
以便減少會議當天閱讀資料的時間
但今天主席給委員一些時間看資料
而那段時間就空在那裡
我也不知道審查資料究竟是否需要公開
但總覺得
資料應該要在會前提供才會有充分的時間思考和決策
其次
由於台灣政策環評舉辦的次數不多
因此很多制度還不健全
例如在最後要做決議時
還有委員問開發單位是否需要離席
政策環評到底跟其他環評有無相同
到底多少委員參與開會才有效力
這些問題好像都是"依循慣例"在做
三、本案的問題
兩個多小時的會議聽下來
我覺得這個案子最大的問題在於
1.這個案子是否為"政策"不定
縣政府提出此案的理由
在於蘇前院長提出看守所遷移的承諾
而將其視為政策而推行
但在這種情況下
看守所遷移兩公里究竟有什麼意義
我還是不瞭解
地方政府在會議過程中不斷指出是依政策再做
但在研考會的解釋下才發現
原來當初中央是站在地方有看守所遷移的需求、地方形成搬遷地點的共識等情況下
中央才加以協助
而非縣政府所稱依循政策而行
簡單來說
我對台北縣政府立場的認知很簡單
就是要做
這樣而已
2.土城整體的發展到底為何
整個案子是針對擴大土城都市計畫而來
因此土城的未來發展也許才是應該要思考的點
而非不斷的在討論看守所要不要遷到彈藥庫
就算要遷
那其他地區應如何使用
這一切都要回歸到
上級機關對於土城市整體發展的認知
3.政策環評究竟是為了看守所搬遷所作抑或是為了土城整體所做
整場會議討論下來
大多在討論政策問題、看守所簽的問題
但這次的政策環評
究竟是為了看守所搬遷而做
還是為了土城的未來發展而做
也許才是更該去思考的問題
改天找時間
來去這地方看看
- Oct 06 Mon 2008 18:06
政策環評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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